重庆市出台9项财政补贴政策,支持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
,重庆市财政局、市经济信息委于近日印发了《关于印发重庆市2023年度充换电基础设施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
《通知》覆盖桩、站、平台、宣传等环节,重点支持充换电基础设施“短板”建设和配套运营服务等方面。主要包括充电桩建设、换电站建设运营、市级监测平台升级、营造推广氛围等四方面共9项政策。
具体来看,对于公共快充桩建设补贴方面,《通知》表示在中心城区和中心城区以外地区新建直流充电桩分别给予150元/千瓦、200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在市内高速公路服务区、3A级以上景区新建直流充电桩给予300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在市内新建单桩功率不低于350千瓦的大功率充电桩,给予350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设补贴。
在公共慢充桩建设补贴方面,对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民营企业、园区、商圈、旅游景区等内部停车位,建设交流充电桩及小功率直流充电桩,给予50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设补贴。
居住社区“统建统营”补贴。按照《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相关要求,支持利用居民小区、保障性住房的公共停车位,建设充电专用车位,统建统营充电基础设施,开展分时智能有序充电,给予50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设补贴。
同时,《通知》提及为持续提升充电场站利用率,支持对2018年12月31日前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站点上一年年均容量利用率低于2%的直流充电桩进行功率“小改大”升级改造。对功率提升部分,给予100元/千瓦的一次性更新升级奖励。
对于“充储泊”体验中心示范运营奖励。按照《重庆市推进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基础设施建设及服务行动计划》相关要求,鼓励打造集充(换)电、储能、智慧停车等多元化服务业态共生,并配备基本生活设施的体验中心。对体验中心内建成的平均单枪功率不低于120千瓦的公共快充桩给予200元/千瓦、对平均单枪功率不低于350千瓦的大功率充电桩给予400元/千瓦,对换电站给予400元/千瓦的一次性补贴。
除此之外,《通知》还明确了换电站建设补贴,对提供共享换电技术服务,且实际运营兼容多品牌多车型的换电站,按换电设备充电模块额定充电功率,给予350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巡游出租、网约出租、邮政快递、城配物流换电站最高不超过50万元/站,城市环卫、渣土运输、港口作业、干线物流换电站最高不超过80万元/站。
换电站运营的奖励为,对单站平均每月换电次数达到5000次以上且平均每月换电电量10万度以上的巡游出租、网约出租、邮政快递、城配物流换电站,给予30万元站的一次性运营奖励。
单站平均每月换电次数达到500次以上且平均每月换电电量5万度以上的城市环卫、土运输、港口作业、干线物流换电站,给予30万元/站的一次性运营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