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导案例内部控制和销售收入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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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动态
2023年第8期
??本所对某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实施保荐业务现场督导。聚焦审核重点关注事项,现场督导主要发现发行人内部控制和销售收入方面的以下问题:
一、、11
发行人内部控制方面?
一是发行人部分业务原始单据不完整。发行人披露,其部分智慧停车管理系统以客户签收或办理验收手续为收入确认时点。经查,发行人部分销售收入缺失货物签收或工程验收原始凭证,以收到客户除质保金以外的销售回款时作为确认收入时点,2019年至2021年,发行人未获取收入确认原始单据的项目对应营业收入金额分别约为4,600万元、4,300万元和3,200万元,占发行人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约为10%、8%、6%。?
二是发行人合同管理不规范及固定资产折旧政策不谨慎。发行人披露,其提供智慧停车运营管理服务需投入运营设备,因此营业成本包括设备折旧成本等。发行人设备折旧成本按设备账面价值除以折旧年限确定具体金额。发行人以“合同期限与5年孰短原则”确定折旧年限,其中合同年限为发行人与管理方签订的相关合同年限。经查,发行人智慧停车运营管理服务合同管理不规范,确定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不准确: 第一,报告期内发行人实际存在约 120个项目因管理方丧失经营权、客户购买设备、政府政策等原因而提前终止,导致实际运营期限短于合同期限,但发行人仅披露 1个提前终止项目。第二,在发行人与管理方签订的约2300个合同中,约2200个合同未取得管理方与业主方的合同期限信息。第三,约20个合同中发行人与管理方约定的合同期限,长于管理方与业主方的合作期限。四是发行人采用的“合同期限与5年孰短原则”的折旧政策未考虑上述情形对各期折旧金额及成本的影响,固定资产折旧政策不谨慎。
发行人销售收入方面
一是发行人对 A 客户销售收入存在异常。A 客户为发行人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发行人2020年对A客户设备销售和软件销售合计确认收入约750万元,毛利额约500万元。经查,发行人对A客户确认的销售收入存在异常:第一,设备销售付款期限及回款情况异常。设备销售合同总金额约1,100万元,付款期限长达为8年。发行人于2020年确认收入约50万元,但实际回款金额约100万元。第二,软件销售交付及回款情况异常。软件合同约定交付内容包括安装盘、技术文档等,但发行人称软件交付无物流记录或互联网传输记录。发行人于2020年确认收入约250万元,督导组进场前未回款。
三是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相关方大额资金流向存疑。现场督导发现,报告期内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均存在大额对外转账或大额取现资金流向存疑的情形,合计金额约 1.500万元保荐人未对相关资金异常事项是否构成体外资金循环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针对上述异常情况,发行人和保荐人均未能提供合理解释本所上市委员会审议认为,发行人部分业务原始单据不完整,固定资产折旧政策不谨慎,合同管理不规范。发行人不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或信息披露要求。本所根据相关规定对发行人终止发行上市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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