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草局: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推进山区林区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的重要举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定于2023年10月12日上午10时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唐芳林、全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徐济德和江西省林业局、福建省三明市有关负责人介绍《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业和草原改革发展司司长王俊中介绍,集体林分布在广大乡村,是农民重要的生产资料,也是他们增收致富的重要物质基础。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推进山区林区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的重要举措。这些年来,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激发了集体林的发展潜力,我们集体林提供了国内80%的木材,80%以上的经济林产品,各地依托集体林资源,大力发展绿色富民产业,将油茶、核桃、花椒、枸杞、灵芝等小产品做成了大产业,增加了农民的收入,同时我们也看到,山区林区的发展依然是相对滞后的,是实现同富裕的重点和难点地区。因此,要科学合理地利用集体林资源,发展林业特色产业,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促进绿水青山源源不断地转化为金山银山。对此,方案作出了相应部署,主要在两个方面。
第一方面,积极支持产业发展。《方案》明确要求,农业农村产业发展、地区振兴、绿色经济和循环经济等政策要形成合力,支持林业大县发展林业产业,要提升一批现代产业园区,扶持一批专精特新林业企业,推动林业产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同时,在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在公益林可以适当发展林下经济、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等产业,探索不砍树能致富的新路。同时,《方案》还要求,要支持林业产业路、旅游路、资源路等集体林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林区发展条件,通过加强政策支持,推动林业产业的高质量发展,带动林区经济增长、林农增收致富。
再一个方面,探索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建立健全林业碳汇计量监测体系,探索实施林业碳汇碳票制度,制定林业碳汇管理办法,促进林业碳汇价值变现。健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鼓励各地实行差异化补偿,让林农保护修复生态能够得到合理的回报。鼓励地方通过租赁、赎买、合作等方式,妥善处置重点生态区位里的集体林,实现“社会得绿、林农得利”。通过拓宽生态产品价值的实现路径,让山区、林区的林农同其他地区一同踏上共同富裕之路。
本文源自:金融界